秦建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村级干部话语权、巩固提升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和乡镇主管领导充分沟通,在保洁员更换新合同签订时充分征求了村级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对消极怠工的保洁员进行调整。下一步,昌黎县城管执法局将按照关于增加村级干部话语权、巩固提升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水平的建议,全面开展常态化督导,坚持问题导向,补漏点、强弱点,对前期工作成果再细化、再提升,完善对保洁公司的督查机制,完善农村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长效机制,助力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
一是落实保洁人员责任。加大农村环卫保洁人员的考核力度,从作业质量、着装要求等方面进行日常考核,发现保洁人员屡次履职不力现象的,要求保洁公司解除其合同。通过定人、定岗、定责的方式,做到保洁区域、垃圾点位有专职、专责、专人管理,确保责任区不留死角。
二是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积极配合各乡镇、村委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组织保洁公司合理安排保洁人员,整治铁路沿线、国省干道、高速引线、村庄坑塘、县域合理沿线治垃圾死角、路面清扫不彻底等现象,保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作为农村环卫保洁督导的牵头部门,昌黎县城管执法局将进一步优化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会同各乡镇采取集中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严格督导考核,将实行日巡查、周调度机制、月总结的方式,督促保洁公司落实农村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长效管理机制,全力打造整洁、有序的农村人居环境。
总之,昌黎县城管执法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总体工作要求,不断强化督导考核,压实工作责任,联合各乡镇、保洁公司全力做好农村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广大村民的幸福感、获得感,为建设新时代沿海强县、魅力昌黎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