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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昌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7日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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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巧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一是督导保洁公司增加相应垃圾分类垃圾桶摆放,加强保洁员的管理,及时做好垃圾桶的定期清洗、擦拭工作。二是严格监督司机做好垃圾桶的及时清运,避免垃圾桶的积水,造成污水四溢。三是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垃圾源头减量。积极探索推行垃圾源头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处理资源化方式,从源头上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并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投放收运处理设施,将有价值和利用垃圾作为资源回收利用,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再生资源增量。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以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共同促进我县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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