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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昌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7日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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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传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垃圾桶破损后更换不及时、垃圾清运不到位,保洁管理有欠缺等问题,我局已带领河北冀信保洁公司现场查看存在问题,并已对现有破损的垃圾桶进行陆续更换,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已安排现有清运司机加班清运,安排了备用车辆和司机进行应急使用。

下一步,昌黎县城管执法局将按照关于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的建议,全面开展常态化督导,坚持问题导向,补漏点、强弱点,对前期工作成果再细化、再提升,完善对保洁公司的督查机制,完善农村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长效机制,助力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

一是落实保洁人员责任。加大农村环卫保洁人员的考核力度,从作业质量、着装要求等方面进行日常考核,发现保洁人员屡次履职不力现象的,要求保洁公司解除其合同。通过定人、定岗、定责的方式,做到保洁区域、垃圾点位有专职、专责、专人管理,确保责任区不留死角。

二是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积极配合各乡镇、村委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组织保洁公司合理安排保洁人员,整治铁路沿线、国省干道、高速引线、村庄坑塘、县域合理沿线治垃圾死角、路面清扫不彻底等现象,保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作为农村环卫保洁督导的牵头部门,昌黎县城管执法局将进一步优化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会同各乡镇采取集中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严格督导考核,将实行日巡查、周调度机制、月总结的方式,督促保洁公司落实农村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长效管理机制,全力打造整洁、有序的农村人居环境。

总之,昌黎县城管执法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总体工作要求,不断强化督导考核,压实工作责任,联合各乡镇、保洁公司全力做好农村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广大村民的幸福感、获得感,为建设新时代沿海强县、魅力昌黎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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