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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昌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2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9日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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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保洁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刘台庄镇保洁公司基本配置及清运、清理情况

目前,北控集团共投入垃圾清运车2辆,垃圾桶1015个,配置保洁员79人,每天清运生活垃圾16吨,基本达到了日产日清状态。自5月1日起,北控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在刘台庄镇开展农村垃圾“大清底”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保洁员3500人次,动用钩机30台次,铲车10台次,清运车60台次,清理各类垃圾约820立方。

二、下一步管理办法

(一)全面推行农村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按照区域保洁范围和任务,合理摆布保洁员,划定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设置保洁人员,3至4个“网格”设置一名管理人员,通过定人、定岗、定责的方式,做到保洁区域、垃圾点位有专职、专责、专人管理,确保责任区不留死角。同时,加强村、乡镇、保洁公司的协调沟通,建立微信工作群,方便对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进行督导、协调。

(二)强化农村环境卫生督导。完善县城管执法局和刘台庄镇联合对保洁公司的督查机制。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实行制度化管理,加大管理力度,增加检查效率和强度,提高保洁质量。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保洁公司进行整改。从而做到完善一个制度、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的管理效果。

(三)推进农村生产垃圾试点建设。以刘台庄镇为试点,引导村民对自家产生的生产垃圾在原种植地块进行初期晾晒去水,具备焚烧条件后,由村民将晾晒后的生产垃圾统一运送至乡镇指定的集中堆放场所。在此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弥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输成本的不足,将生产垃圾集中堆放点产生的生产垃圾打捆运输至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通过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试点工作,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持续开展重点道路及河道综合整治行动。联合乡镇、保洁公司对国省干道及河道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同时,建议刘台庄镇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执法大队作用,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影响镇容村貌的现象及时要求其整改。针对乱堆乱放、乱扔乱倒等影响农村环境的行为严厉打击,对违章违规行为人起到警示作用。督促保洁公司强化“全域保洁”,对村庄及周边区域,落实好日常保洁措施,确保垃圾随有随清。

(五)合理摆布保洁员。根据每个村庄的实际情况,按照现有保洁员的人数,合理摆布保洁员的设置,达到作业高效、运转流程的效果。同时,对老旧垃圾收集桶进行更新、更换,在村内小街巷内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位,确保村民及时倾倒垃圾。

(六)加大考核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了昌黎县农村垃圾治理考核、奖惩及托管企业管理办法,由县城管执法局和刘台庄镇共同加强日常督导检查,采取完善考核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采取集中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保洁公司日常作业情况严格督导考核。通过实行日巡查、周调度机制、月总结的方式,督促保洁公司落实农村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长效管理机制,全力打造整洁、有序的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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