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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昌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3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9日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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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定期清理城区堵塞下水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每一名环卫工人在上岗前都是经过培训的,每条路段还有路检人员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市民反映的情况,要严肃处理。

二是环卫工人扫街的时候垃圾难免会掉进去,并且清掏雨水箅子也是环卫工人的工作之一,但是如果发现故意将垃圾扫入雨水箅子的情况我们会加重处罚。

三是县城管执法局要求全县城区环卫保洁人员在执行环卫作业的时候执行“7个禁止”,“7个禁止”包括禁止环卫工人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河道、树塘、绿化带、绿地内、窨井、雨水箅子和各种缝隙内;禁止环卫工人往交警防撞桶等公共设施内乱倒垃圾;禁止环卫工人在垃圾池、垃圾站点烧火取暖或焚烧垃圾;禁止环卫工人未穿工作服和安全反光背心上路清扫作业;禁止环卫工人将公共水域(河道)垃圾裸露堆放在码头、岸边;禁止环卫工人在装车时将生活垃圾抛出车厢外;禁止环卫工人敞开式运送垃圾。确保城区下水道水流畅通。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以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共同促进我县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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