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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交通运输局对昌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6日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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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止海产品运输车辆里的海水向路面遗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的海产品养殖业和捕捞销售业相对发达,与其相关的运输行为较多,该业态作为我县的重点地方产业,与人民群众经济发展关系重大。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立法精神,结合保护公路、环境和我县的实际情况,我局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做好宣传倡导工作,鼓励封闭运输减少跑冒滴漏的情况发生的。

二、对在运输过程中洒漏海水污染公路,造成后果轻微的行为加强教育,并进行登记,对屡教不改的,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对在运输过程中洒落海水污损公路,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教育整改外,将采取处罚措施。

四、对在运输过程中,洒落海产品及附产品造成污染的,将责令清理,并视情况进行教育和处罚。

通过以上措施,在保护产业发展和民生前提的基础上,引导相关产业从业者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创建文明卫生城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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