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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交通运输局对昌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6日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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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黎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翻修261省道至靶场路路段公路路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公路的关注,近几年,我县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不断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力度,对我县农村路网进行提升完善,沿线百姓直接受益。农村公路的建设主体为县政府,乡村道规划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一般乡道、村道及小桥涵工程的改建项目,由乡镇提出建设计划,以县为单位打捆编制,报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计划审批后,方可实施。

对于您所提出的路段,我局已列入2024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计划,设计、预算、招投标等项目前期手续完成后,立即安排施工单位实施改造,尽早解决该路段通行困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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