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村村通道路工程建设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公路的关注,近几年,我县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不断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力度,对我县农村路网进行提升完善,沿线百姓直接受益。农村公路的建设主体为县政府,乡村道规划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一般乡道、村道及小桥涵工程的改建项目,由乡镇提出建设计划,以县为单位打捆编制,报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计划审批后,方可实施。
我局将按照县政府及相关农村公路的规范、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不断完善您所提到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