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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昌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0日  来源: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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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志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医养同床’”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我们经过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全力支持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京津养老项目向我县延伸布局,县医保局严格落实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简化康养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条件和流程的通知》要求,简化纳入医保定点的条件和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同步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及时开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结算服务。

对于“医养同床”的建议,目前没有相关政策文件支持,县医保局已将建议反馈至市医保局主管部门,待有相关政策下发后,县医保局将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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