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东明、钱连喜、白金峰、柴滨、万振春、李绍峰等安山团2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安山镇、龙家店镇村庄道路硬化比例不足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农村公路的关注,近几年,我县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不断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力度,对我县农村路网进行提升完善,沿线百姓直接受益。农村公路的建设主体为县政府,乡村道路规划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一般乡道、村道及小桥涵工程的改建项目,由乡镇提出建设计划,以县为单位打捆编制,报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计划审批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