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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交通运输局对昌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1日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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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绍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内道路管护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公路的关注,近几年,我县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不断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力度,对我县农村路网进行提升完善,沿线百姓直接受益。按照省、市、县的相关要求,2020年我县已经推行路长制,在全县范围内所有乡镇均设置了乡级路长制办公室,确保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到位。县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各部门职责,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主体为乡镇政府,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乡镇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我局将按照县政府及相关农村公路建设、管养的规范、标准及要求开展工作,积极争取资金,与乡镇一同,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树立爱路护路意识,共同做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延长道路使用寿命,不断完善您所提到的农村公路现存的各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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