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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交通运输局对昌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1日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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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大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农村地区学校校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车审批权限是归县审批局和县教育体育局,我局按照职责分工,只是勘察校车线路。部分偏远村庄道路等级低、路况复杂(如路窄、弯急坡陡、危桥)缺乏安保设施,存在通行安全隐患,不符合校车安全通行要求。

针对您的建议和当前存在的困难,我局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协同相关部门,稳步推进农村校车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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