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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交通运输局对政协昌黎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1日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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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秀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公路的关注,近几年,我县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不断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力度,对我县农村路网进行提升完善,沿线百姓直接受益。农村公路的建设主体为县政府,乡村道路规划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一般乡道、村道及小桥涵工程的改建项目,由乡镇提出建设计划,以县为单位打捆编制,报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计划审批后,方可实施。

我局将按照县政府及相关农村公路的规范、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不断提升我县交通基础设施水平,方便城乡居民出行和物资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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