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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00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20日  来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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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教议字〔2018〕2号

结果分类:A

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004号建议的答复

常志红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农村中小学的专职保安配备"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以及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安保工作,下大力度做好学校安保工作。但受现有经济条件制约,目前仅为城区19所中小学校配备了42名专职保安(杏树园小学2016年并入六小)。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力量,县教育局多次对学校现聘保安、门卫人员进行摸底,并依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聘用专职保安人员及装备技防设施工作的通知》中相关条款要求,向十五届县人民政府提交了《昌黎县教育局关于为学校、幼儿园派驻专职保安人员的请示》,提请政府为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后经昌黎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形成决议,决定暂不考虑为农村中小学校配备专职保安。鉴于此种情况,县教育局采取明察暗访形式持续加强对学校现有保安、门卫人员履职情况的督导检查,并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对门卫人员进行培训,对于确实不能胜任门卫工作的人员,责令学校辞退选聘他人,学校门禁管理有所加强。

2016年12月,县教育局再次就全县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专职保安和自聘门卫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并将调查结果通报县公安局。2018年,原聘保安公司合同到期,县教育局及时与县公安部门联系,与昌黎县奕铭保安公司签订新的保安服务合同,并利用两天时间对聘用的学校保安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增强现聘保安人员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下阶段,我局将针对目前我县保安、门卫人员聘用现状,积极联系县公安部门加强对现有保安、门卫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履职能力;同时结合您所提建议,充分吸纳其他地区的管理经验,全面统筹,充分考虑,尽快制定学校专职保安配备的合理化建议,并再次报请县政府审议,及早解决为农村学校配备专职保安的问题。县财政局也将在 "保工资、保增长" 的前提下,认真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大力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更好地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发展。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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