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教议字〔2018〕5号
结果分类:B
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025号建议的答复
刘灵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完善教师体检政策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中共昌黎县委办公室、昌黎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黎县各部门便民措施的通知》(昌办字〔2014〕12号)的有关规定,由人社局安排使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结余资金组织相关参保人员每年免费体检。从2015年开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结余资金转由秦皇岛市统筹管理,我县无权再使用该项资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体检。
2016年,我县印发了《昌黎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昌政办发〔2016〕6号),关于农村教师免费体检问题,已提出了建立乡村教师免费体检制度的明确意见。要求制定适合乡村教师需求的体检方案,每年组织一次体检,并面向女教师增加妇科检查项目。教育局将积极协调财政和卫生等相关部门予以落实。县财政局也将在 "保工资、保增长" 的前提下,认真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大力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更好地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您提出的完善教师体检政策的建议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关怀下成为现实。
感谢您对我县教师健康状况的关注,今后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不懈努力,为全县教师努力营造健康、愉悦的工作氛围,持续推动我县教育的快速发展。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