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教议字〔2018〕15号
结果分类:A
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的答复
陈静敏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农村学前教育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与支持。近年来,我县以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努力改善办园条件、不断提高保教质量为重点,科学谋划,多举措推进学前教育快发展,农村幼儿园建设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针对您建议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投入,保障幼教经费。进一步落实县政府的主体责任,保证经费投入,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和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水平、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按程序和相关规定,适时、适度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幼儿园建设的资金投入机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保障公办幼儿园的经费投入。
二是逐年递补幼教师资。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采取招聘幼教专业毕业生、转岗小学教师等多种措施,逐年递补幼教师资,争取尽快达到 "两教一保" 的标准。自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以来,为义务教育阶段的招聘1127人全部面向农村教学岗位分配,其中学前教育213人,不仅招聘人数和比例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而且学前教师招聘学历和专业素质也在逐年提升。在原有学前教育师资基础上,各农村学前教育师资已得到明显改善。在今后的教师招聘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县政府申请,加强农村学校学前教师招聘人数,持续优化我县农村教师的学科结构,促进我县教育的均衡发展。当然,我县的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始终坚持以招聘为主要支柱的同时,开拓思路,多点支撑,加强师资投入,改善教师结构。在目前已成熟的面向院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返聘制度、顶岗实习等方式中,我们将持续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教师的补充,为农村孩子打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
三是严格实施准入制度。坚持公开招聘、凡进必考,切实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认真执行《教师法》《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幼儿园园长、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等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新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已经在岗但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教师,必须通过培训限期取得。转岗到幼儿园的中小学教师,必须经过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是强化幼儿教师培训。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实行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将幼儿园园长培训纳入中小学校长培训体系,幼儿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制定幼儿园教师培训规划,加强对转岗到幼儿园的中小学教师学前教育专业能力培训和对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幼儿园教师专项培训。各幼儿园要完善园本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此外,县财政局也将在 "保工资、保增长" 的前提下,认真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大力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切实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尽早改善我县的学前教育现状。
虽然,教育系统做了大量工作,但仍需再接再厉。今后将按照您的建议,积累经验,加快我县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厚爱,希望今后能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和帮助。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