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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07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30日  来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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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教议字〔20189

结果分类:A

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077号建议的答复

王荣芳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小学职称评定的建议" 收悉,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您开诚布公的讲述了自己对小学职称评定的看法,并根据自己的观点提出了 "职称评定和教师的荣誉分开" 等和相关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为做好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县教育局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科学制我县教育系统职称评定办法,各单位领导班子和职称评定工作小组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评定方案,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职称评定工作。多年来,我县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是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提高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工作活力,我县制定出台了《昌黎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提高乡村中小学校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放宽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结合省、市支教交流有关文件精神,我县符合文件要求的农村教师和积极参加交流的城镇中小学教师,都能在职称评聘工作中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厚爱,希望今后能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和帮助。

201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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