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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昌黎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20日  来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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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教案字〔20184

结果分类:A

对政协昌黎县第十五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28号提案的答复

曾庆明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我县民办幼儿园建设的提案" 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民办学前教育的关心。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对我们进一步做好我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近几年来,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为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制定出台了 "昌黎县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已经取得初步成果。目前,全县有170余所公办幼儿园,仅城关地区就有11所公立幼儿园(即:县幼儿园、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小附属幼儿园、八里庄小学附属幼儿园、泗涧小学附属幼儿园、何家庄小学附属幼儿园、五里营小学附属幼儿园)。虽然公办幼儿园发展较快,但是由于农村人口大量涌向城里,致使在城关幼儿入公办园难仍然存在,民办幼儿园做为公办园的补充相应而生,据统计,2017年以前,在城关地区就有20余家民办幼儿园。

鉴于一些民办幼儿园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从2017年起,我县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的意见》(冀教办字〔2013〕98号)、《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集中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出台了《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县域内的所有民办幼儿园开始清理整顿,这次清理整顿本着 "规范一批、整改一批、过渡一批、取缔一批" 的工作思路,对达到设置标准的无证幼儿园,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于园舍建筑、办园规模、安全设施等主要指标具有整改空间的无证幼儿园,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完成后,按规定为其办理审批手续;对于没有整改空间的无证幼儿园限期停办。通过一年多的清理整顿,已经取得初步成果。截止到目前全县有21所民办幼儿园取得了合法的办学手续,有5所幼儿园正在审批过程中,有11所幼儿园仍然正在进行整改。

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学前教育质量提升。1.严把准入关口,规范审批程序。对于整改到位,符合办学要求的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河北省民办幼儿园设置基本标准》等法律法规进行审批。本着 "达标一所,批准一所" 的原则,严格掌握设置标准,按照审批程序。首先按照 "属地管理原则" 由乡镇中心校进行实地勘察,并对符合办学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后,向教育局提出验收申请。由教育局各职能股室组成的 "民办办学机构评估验收委员会" ,从制度建设、设备设施、办学场地、人员配置、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多方面进行实地考查验收,严格审查申办资格和办学条件,对于达到要求的出具由验收人员签字的验收合格意见,不达标的给出整改意见,直至所有项目验收合格,再由局长办公会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切实做到严格把关,规范审批。2.加大检查力度,规范各民办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县教育局各职能股室和乡镇(学区)中心校定期对民办办学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违规行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民办幼儿园进行限期整改,及时纠正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同时,督促各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加强幼儿园教师和保育人员的师德师纪教育、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坚决杜绝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强化办园者的责任意识,切实规范办园行为。一是从日常保教流程、保育教育设施、教育教学计划、消防设施设备、传染病防控、食堂食品安全、建筑及配套设施安全、安全教育工作和技防建设等方面进行检查指导;二是对教职工队伍资质、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继续教育等方面指导民办幼儿园加强人事管理。三是组织民办幼儿园管理人员与教师集中学习,切实提升优质办学意识和教育专业素养。通过集中召开会议、微信群发文件等及时传达最新上级精神,做好政策解释与反馈沟通。为提升民办幼儿园教师专业水平,今年6月我们组织各民办幼儿园教师参加了市教育局举办的在岗幼儿教师培训,此次培训是为提高幼儿教师队伍素质,由市教育局组织的免费培训,我县有52名民办幼儿园的幼儿教师报名参加学习。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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