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2018〕13号
结果分类:C
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李艳丽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三馆建设"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文化中心建设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保证群众文化权益的最基础设施,也是县城建设考核的硬性指标。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搭建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有效平台,巩固我县文化先进县地位,彰显我县京唐秦轴线上 "微中心" 形象,顺利通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复检、全国文化先进县复评、文化馆评估定级等工作,县文旅委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图书管理与创新
2018年2月6日在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2018年我市建设城市书房、沙滩书吧等工作目标,全面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县文旅委结合我县图书馆实际情况,在县图书馆西门选择建筑面积约170平米左右的房屋,开设城市书房和公益阅读空间综合体。今年4月份至8月份,城市书房完成前期筹备、选址、设计、装修等工作,下一步将进行城市书房设备和图书采购及安装上架工作。
(二)推进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
昌黎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于2014年3月正式成立,位于昌黎镇金榭巴黎小区南侧、八里庄小学院内,中心隶属于昌黎县教育局,是我县唯一一所公益性校外教育机构。文化馆不断加强本馆及已建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馆分馆服务效能,通过分馆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学校,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为更好地满足青少年及广大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三)推进县文化中心建设
该项目总投资约1.98亿元(含设备费6750万元)。项目用地位于昌黎县城,南临京秦线,东临规划东二环路,北临汇文东街。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5494.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265.20平方米(其中地上19715平方米,地下8550.20平方米),容积率为1.27,建筑密度为45.3%,停车位219个(其中地上81个,地下138个)。
项目拟进驻单位有:昌黎县文化馆(县级要求达到2500平方米可评一级馆)、昌黎县图书馆(县级要求达到5000平米可评一级馆)、昌黎县艺术团、昌黎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昌黎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昌黎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项目一层建设有舞台表演区、影剧院、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展厅、专题博物展馆等;二层建设有图书馆;三层建设有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文化馆等;四层建设有文化馆。
目前文化中心项目正在由昌黎县文旅委办理初步设计的批复,待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交昌黎县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管理中心进行后续建设事宜。今年申请4000万元资金,力争年底前施工。
二、成效与亮点
坚持 "方便群众,优化服务" 的原则,打造公益阅读场所,深化全民阅读氛围,在县图书馆建设公益阅读空间,延长服务时间,丰富服务内容,实现多种形式、多种机制运行,满足广大读者的阅读需求。城市书房拥有阅览座席60个,藏书3000余册,配备图书自助借还设备,方便读者借阅。城市书房引领文化体制机制的创新、带动全民阅读量的提升,对于培养市民阅读习惯、提升个人文明素养、提高读者阅读品质、提升城市文化品位,都有很好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三、主要做法
通过加强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进一步健全城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时主要借鉴其他各个知名城市书房建设经验和根据县图书馆实际情况来进行设计装修,为市民提供更便捷、更贴心的公共文化服务。加强与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合作与联系,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教育服务功能,为他们提供文艺培训、演出等文化资源,丰富文化供给。文化中心建成后,将文化馆、图书馆迁入文化中心,并按照国家关于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和评估定级标准要求完善相关工作,大幅提升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