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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昌黎县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6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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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巍立委员:
关于您所提出的《发展家庭农场模式增加农民收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 "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密切农户与企业、市场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更多农民进入产业链经营,有力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的产业化、规模化。截至目前,全县家庭农场达30多家,其中,省级示范场1家。
一、强化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
正在制定《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把运行规范的家庭农场纳入优先扶持目录,并列为重点扶持对象。
二、搭建土地流转平台,破解家庭农场发展用地难问题
1.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整合和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解决土地细碎化和耕作零散化问题,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产业化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结合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2.努力解决用地矛盾问题。一是鼓励各地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通过对农村废弃低效建设用地进行拆旧复垦,选定适宜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的地块作为建新区,将腾挪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安排在建新区,使乡村旅游项目选址相对集中、布局合理;二是结合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建设需求,完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调整分配工作,每年给予安排适当比例建设用地指标,尽可能满足村庄居民点改造、旅游特色产业基地、农村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等用地的需求。同时加强县、镇的土地政策服务功能,主动做好设施农用地(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三是推进多规合一,及时调整解决土规和乡村旅游、城乡建设等规划不一致的问题;四是对北部山区,县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用地问题的指导,避免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标准笼统和政策解读机械的矛盾,给予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适度经营发展的空间,促进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
三、强化典型创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我县积极探索家庭农场发展模式,制定完善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鼓励达到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注册成立家庭农场,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培育扶持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今年,我们将继续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规模较大、经营效益好、服务能力强的家庭农场,继续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活动,争取年内新培育家庭农场10家。
四、加大培训力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除了需要新型职业农民,更需要一支有实力、懂管理、会经营的农村 "能人" 队伍。我县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对农业科技、农业技术、农业发展、农业管理、农业生态以及法律政策进行系统培训。同时,从政府补贴、社会保障、项目扶持、金融服务、土地流转等方面创新制度和政策,吸引富有创新精神、专业知识较强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农村、投身农业,在农业领域大显身手。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带头人和技术人员,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
2018年9月25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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