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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6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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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丹代表:
关于您所提出的《关于提高种植养殖产品质量,从源头确保食品安全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我局为了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土壤肥力保护提升
1、秸秆直接还田。继续大力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技术,使秸秆生于田还于田。在小麦、玉米种植区,力争实现机械化秸秆还田全覆盖;针对我县玉米机收水平低的实际,加强演示、示范和机具选型,提高农民使用玉米收获机、还田机械的积极性。鼓励引进开发玉米秸秆青贮式、茎穗兼收式新机具,提高秸秆利用水平。
2、增施有机肥。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支持适度规模养殖场进行粪污处理;建设有机肥厂(车间、堆沤池),推广规模化养殖+沼气+社会化出渣运肥模式,鼓励利用畜禽粪污、沼渣沼液、草木灰、食用菌基料等农业废弃物生产有机肥。探索完善、鼓励引导农民积造农家肥、增施有机肥的运行机制。
3、秸秆过腹还田。调整种植结构,推进农牧结合,开展 "粮草兼顾" 、 "粮饲结合" 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推广秸秆机械化青贮,实现秸秆饲料化,推动秸秆过腹还田。
4、深松整地保水保肥大力推广夏玉米深松施肥免耕精量播种复式作业技术模式,提高玉米精播质量,保全苗,保产量报增收,化肥机械深施提高化肥利用率,实现精准用肥、科学施肥,发挥夏季深松作业增产增收潜力。
5化肥减量控污。牢固树立 "增产施肥、经济施肥、环保施肥" 理念,依靠科技进步,控制化肥施用增量,优化化肥存量结构,挖掘化肥增产潜力,以提高肥料利用率、提高肥料增产率为核心,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加快转变施肥方式,增加有机肥资源利用,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走高产高效、优质环保、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化肥减量控污
牢固树立 "增产施肥、经济施肥、环保施肥" 理念,依靠科技进步,控制化肥施用增量,优化化肥存量结构,挖掘化肥增产潜力,以提高肥料利用率、提高肥料增产率为核心,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加快转变施肥方式,增加有机肥资源利用,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走高产高效、优质环保、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生态环境安全。
三、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河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5-2020年)》根据昌黎县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和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等建设项目,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生态良好,配套水、电、路设施完善,耕地质量和地力等级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得到加强,项目建后管护机制健全。
四、加强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管
1.我局于3月9-15日,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对全县400余农药经营人员进行了为期7天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农药经营人员能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从6月15日开始,对我县的农药经营户(限制使用除外)进行《农药许可证》的实地审核,使我县的农药经营管理更加法制化。
2.高毒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并实行实名制购买。按照《河北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要求,严格掌控、严格把关。同时加大对高毒、剧毒农药违规经营的检查频次和查处力度。
3. 严格彻实落实国家、省关于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有关要求,我兽药执法队配合上级及其他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清查。重点整治经营、使用禁用兽药及化合物、假劣兽药、过期兽药等违法行为。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宣传、检查小组,明确监管责任,细化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分解任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成立了专门检查小组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执法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发放宣传单等手段,向社会广泛宣传,告诫兽药经营企业须持证经营,禁止经营禁用兽药及化合物、假劣兽药、过期兽药,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兽医开具的兽医处方,并建立兽用处方药销售台账,兽用处方做到妥善保存备查,购进的兽药需标注二维码的必须标注二维码,并且通过扫码可以查到该药信息。对使用兽药的养殖场,积极宣传违规使用畜禽抗生素、禁用兽药及化合物、兽药残留超标对人的危害。向各养殖场、兽药经营单位及时传达相关要求,督促其落实法律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不符合规定的畜禽抗生素,告知各单位主动下架,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监督下销毁,并做好相关记录。对全县范围内的兽药经营企业进行集中检查。对全县范围的生猪、家禽、牛、羊等养殖场进行专项检查。对养殖场建立健全养殖档案、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等执行情况、违规使用抗生素、原料药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推行养殖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促进养殖场规范用药。切实提高我市畜禽产品安全用药监管水平,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4.开展饲料原料整治行动加强对饲料原料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饲料原料整治行动,对饲料生产企业库存原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有无使用《饲料原料目录》所列品种以外饲料原料的违法行为;要求经营者严禁经营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 "三无" 产品,杜绝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检查的同时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产品购销台账,如实记录购销产品的名称、许可证编号、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供货者姓名及其联系方式、购销时间等;检查养殖场(户)饲料库房,重点检查有无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检查的同时督促养殖场(户)完善饲料原料的采购记录、使用记录,指导养殖场(户)科学、安全配置自配饲料。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隐患排查检查饲料生产企业是否使用喹乙醇预混剂、磺胺喹噁啉预混剂、硫酸粘杆菌素预混剂、硫酸新霉素预混剂的情况及标签是否标注药物有效成份、配伍禁忌、休药期等;检查饲料经营者有无违法经销投入品的行为;并根据需要抽取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及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应急监测样品,送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检测。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培训落实活动,《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要求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但我县许多企业尚没有深入了解,还不能完全达到要求,为此我们编写了《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方案》样本及课件,对全县饲料生产企业逐家开展现场培训,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实施。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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