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人社案字〔2018〕第11号
结果分类:A
对政协昌黎县十五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齐静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建设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牢固树立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 的观念,切实做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问题。
(一)对您提出的对业绩能力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可适当放宽论文、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要求。按《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对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时,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在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以破格申报。近些年,省里对职称政策也陆续做了调整,对部分专业技术系列放宽对论文的要求,例如,按照省2017年《实施意见》要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对论文论著不作必备条件,但在申报时,需提交本人近五年任教中某一个学期的完整教案。
(二)对您提出的对业绩能力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职称聘任职数限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有利条件。我县目前聘任执行省聘任政策,所以我们没有权利放宽聘任指数,我们会把你的宝贵意见向上级人社部门反应。
二、关于立足本地,培养留得住的专业技术人员问题
因为我县大部分事业单位超编,无法申报招聘计划,对于委培,是各系统根据上级安排自行组织,县人社部门只是按上级人社部门意见落实就业安排。
三、关于健全机制,畅通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渠道问题
根据《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秦人社[2012]15号)文件精神,我县下发了《昌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昌政[2014]29号)文件,使我县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据可依,切实做到科学、规范、客观、公正。
按《昌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昌政[2014]29号)第十三条要求:招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采取选聘方式。
(一)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人员;
(二)招聘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人员;
(三)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确定引进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及其需要安置的配偶;
(四)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
各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前,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选聘方案(包括选聘岗位名称、人数、所需资格条件、选聘方法及理由等内容),按照管理权限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再报县政府批准,同时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选聘人员可采取到人才培养单位选人或寻聘等方式招聘人员,经考核确定人选后,报县政府审批。批准后,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就业、流动、聘用、工资、保险等相关手续。
四、关于加强培训,提高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素质问题
县人社局每年对全县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都要求进行培训备案,每人每年培训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包括统一组织的更新知识内容,近三年安排的是网上公需科目的学习,和所在单位组织的专门业务培训内容。
每年上级职能部门也会组织相应的各种业务培训,可以针对专业技术的特点,申请上级部门组织安排高水平的培训方式和形式。至于业务进修、脱产学习及经费的投入还需国家的政策支持。
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