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交议字〔2018〕04号
结果分类:C
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022号建议的答复
杨凯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加大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农村公路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
自2003年村村通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为全县村村通做了很多工作,基本实现了全县所有行政村通油路工程。对于农村公路的修建程序是,由村里向所在乡镇申请,乡镇政府将申请上报交通运输局,并准备配套资金,交通运输局将全县申报计划上报省厅,待省厅批准后修建。所以农村公路修建应根据乡村及乡镇的申报情况和省厅审批情况而定,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应本着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进行。对于村内没有铺设、硬化的道路,不属于农村公路建设范围,我局已对此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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