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交案字〔2018〕 04号
结果分类:A
对政协昌黎县十五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
李亚民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扎实推进 "四好农村路" 的建议" 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交通事业和民生的关注,您所提到的重建轻养的情况也实际存在,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机制,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乡级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我县近年以来也非常重视村村通公路破损问题,也投入资金对破损严重路段实施了改造或维修。根据《河北省深入推进 "四好农村路" 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文件要求,我们将不断扎实推进农村公路的建管养运工作,从体制、规划、资金、程序等各方面加强管理,把工作做到实处,让百姓成为最大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