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民议字〔2018〕1号
结果分类:A
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09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为所需人群建设高标准健康养生中心"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60周岁以上老龄人口12万人,老龄人口比例为21%,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为解决好养老压力,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给予了多年共同关注,共同助力发展我县养老产业,努力解决好实际问题。
一、发展现状
(一)居家养老作为主体的基础的养老模式。我们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多种方式地投资到康养产业中来,采取了公私合作、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一体化建设的方式进行试点建设,全县第一家居家养老和康养(民办非企业单位昌黎县康健医院医疗机构与养老结合)产业--昌黎县福星老年康养中心已运行1年,目前已入住120名老人;昌黎县福星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体化进行同期建设,开放式管理,惠及老年人休息、娱乐、健身、医疗为一体,提供上门服务。为老人定期进行体检活动,配餐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赢得了政府和社会广泛认可。昌黎县金色斜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位于县政府南侧,吉祥尚府小区东侧,建设、运营服务全部来自社会力量,总建筑面积930平方米,今年 6月初已经开始投入使用,为分管辖区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等综合服务,集老年人休息、娱乐、上门服务为一体。目前我局正在开展我县第三方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开展对低保家庭中80周岁以上老人、60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人认定、评估工作(预计2000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护理补贴。
2、存在问题。我县已建成基本符合标准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家,服务总覆盖率为50%,距离2020年全覆盖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今年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高度重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求加快进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区按每100户不少于30平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设施,在规划条件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予以载明,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未按要求配建、不能同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不予办理竣工验收;要求老旧小区按每100户20平米标准,由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
3、建议。政府提出要求,进行协调,对今后新建的小区要求对养老服务用房给予配套建设,民政专项资金给予扶持,依托居家养老服务站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方便亲属照护探视。
(二)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作用。现有公办机构7所,包括光荣院、福利院、四所敬老院和集中供养中心,共有床位1200张,入住600人,为全县弱势群体提供了较好的养老保障。
(三)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养老服务供给。目前我县共有养老机构20所,其中民办养老机构13所共有床位1050张,有入住老人400余人;民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2所,覆盖城区50%的老人。全县养老服务工作基本满足社会需求,取得了长足发展。几年来,为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产业,累计下拨扶持资金300余万元。
2、存在问题:近10年以来,家庭式私办养老服务机构在我县盛行,硬件设施为农村家庭用房而非商业用房,主要采用家庭服务或与亲属联合服务模式,中低端服务场所较多,医养结合有较大差距,收费低,回报慢。康养机构占全县养老机构比例不高。政策之间矛盾突出,一方面鼓励民间资本对房屋、厂房、商铺等社会资源整合改造,通过自建或租赁用于养老服务,另一方面许可条件过于苛刻,对未予许可的缺乏有效的处理办法。特别是养老机构许可政策的实施,面临审批责任的压力,形成支持鼓励政策与责任规避之间一种无形的矛盾。人才队伍建设很难,人才缺口大,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现有民办机构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多项工作无法独立完成。
3、处理方法:按照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思路,为加强这些家庭式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只能将这些已形成规模的机构管理起来,进行基础设施、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完善和改造,民政、消防、质监(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老龄办等部门,分别明确工作职责对各院进行检查落实工作。通过几年来努力各机构改进取得了明显效果。组织参加省市各级 "养老护理职业培训" 和负责人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通过落实一次性就业补助等优惠政策,鼓励服务人员向年轻化转型。
依据国务院和省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明确,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主体。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在辖区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外地人员与本地投资同等待遇,鼓励境外投资,全面放开市场。精简审批环节,取消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直接登记,并享受优惠政策。收费市场调控。加快公办机构改革,转制为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作、合资、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运营方式鼓励服务外包。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引入第三方参与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加强农村养老设施建设,鼓励利用闲置土地、房屋、农家院等改造建设,推动农村敬老院达标,在满足特困需求前提下,为农村低收入、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提升社会化运营能力,成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鼓励各种力量开展关爱服务,引导社会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志愿者组织参与各类关爱活动。全面推进 "互联网+" 养老服务创新,与医疗等融合,加强金融服务。政府把养老纳入发展规划,全面扩大养老服务资源,京津冀协同,土地支持政策、人才培养奖励机制、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业、税务、水、电、气、暖等优惠政策需全面落实。
二、发展目标
我县有交通优越、文化历史优势、旅游资源等各种优势的吸引力,鼓励个人、民营企业等一切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支持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等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促进规模化、连锁化、跨区联合、异地互动等。加快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促进养老与医疗、保健、旅游、教育、保险等相关领域的互动发展,打造 "康养微中心" 。 昌黎颐德康养中心项目,目前土地、规划、发改、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已基本完成。我县将积极扶持发展康养项目,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促进社会资本逐渐发展成为养老产业的主体,社会问题社会解决。研究与京津合作发展集中供养中心,以集中供养中心为试点进行公建民营改革。公建民营后,加大民营医疗投入,推动医养结合落地,完善服务功能,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两地一体化服务管理模式,在充分保障我县弱势群体养老需求的基础上,面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满足本地社会养老需求,吸引京津地区更多老人到昌黎休闲养老。
我县共有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81817人,县卫计部门已为74812名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建立了健康档案;为加强医疗保障,经民政、卫计协调合作,我县公办和民办共20所养老机构全部就近与医疗机构进行了签约服务,实现了就近进行基础医疗和医疗上门服务;居家养老信息化建设工作目前全市海港区正在进行试点建设,我县将依据其经验逐步列入发展计划,利用 "互联网+养老服务+医疗" 、 "物联网" 技术,推进智慧养老、智慧医疗,建立起有固定服务场所、服务系统、服务平台和服务人员的信息平台,签约服务老年人。
问题:部分老年人随着子女生活,流动性强,建立健康档案及管理有一定困难;居家养老信息化建设的专业性和技能性较强,需要专业化团队进行管理,缺乏经验。
措施: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组建科学化、智能化管理团队或引进外来管理团队,促进规模化、连锁化、跨区联合、异地互动,为我县养老、医疗服务共同助力。我们将不断加强其建设指导工作,确保规范、科学建设。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