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党委、政府,各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按照秦皇岛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和全省脱贫攻坚奖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2019年脱贫攻坚奖评选推荐工作,省市扶贫办对推荐名额、上报时限、文稿要求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落实评选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国家表彰奖项中,各单位在全国五个奖项中任选1个推荐;省表彰奖项中,各单位最少任选两个推荐。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详见附件),深入挖掘、认真搜集各类先进典型和事迹材料,严格按照数量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评选上报工作。
二、上报时限:推荐国家和省表彰奖项的相关材料分别于5月2日、5月25日报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奖项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完毕后公示结果报县扶贫办。
三、材料要求:纸质及电子版材料要严格按省《方案》要求填写,不符合规范的取消评选资格。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联系人:李淑娟 18833502040 朱巧惠 15032353691
联系电话:2568012
附件:秦皇岛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和全省脱贫攻坚奖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昌黎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