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乡村振兴资金政策

昌黎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省市通知精神做好2019年全国和全省脱贫攻坚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8日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字体:【  】 【打印】

各镇乡党委、政府,各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按照秦皇岛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和全省脱贫攻坚奖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2019年脱贫攻坚奖评选推荐工作,省市扶贫办对推荐名额、上报时限、文稿要求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落实评选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国家表彰奖项中,各单位在全国五个奖项中任选1个推荐;省表彰奖项中,各单位最少任选两个推荐。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详见附件),深入挖掘、认真搜集各类先进典型和事迹材料,严格按照数量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评选上报工作。

二、上报时限:推荐国家和省表彰奖项的相关材料分别于52日、525日报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奖项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完毕后公示结果报县扶贫办。

三、材料要求:纸质及电子版材料要严格按省《方案》要求填写,不符合规范的取消评选资格。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联系人:李淑娟 18833502040 朱巧惠 15032353691

联系电话:2568012

邮箱:clxfpkfbgs@163.com

附件:秦皇岛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和全省脱贫攻坚奖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昌黎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427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