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扶贫开发工作,根据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 "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工作程序的通知》(冀扶办发[2018]7号)及相关通知文件精神,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不含本科教育),在校学习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每学期1500元。我县通过县级标注、审核和学生自主申报等方式,经村、镇两级审查核实,确认2019年上半年符合补助条件的共计57人,按工作要求,需拨付2019年上半年 "雨露计划" 补助资金8.5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
监督电话:2568575联系人:于奂杰
附件: 2019年上半年雨露计划名单
昌黎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