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党委、政府,各区工委、管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提高扶贫脱贫工作成效,増加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根据中共昌黎县委、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黎县农业产业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委文〔2018〕8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将县农牧局、碣石山管委遴选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朗格斯酒庄(秦皇岛)有限公司作为新补充的农业产业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主体,利用500万元县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实施产业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按210元/人・年进行补助,其他事项严格执行昌委文〔2018〕8号规定。
特此通知。
中共昌黎县委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