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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昌黎县委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农业产业资产收益扶贫项主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8日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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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党委、政府,各区工委、管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提高扶贫脱贫工作成效,増加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根据中共昌黎县委、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黎县农业产业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委文〔2018〕8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将县农牧局、碣石山管委遴选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朗格斯酒庄(秦皇岛)有限公司作为新补充的农业产业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主体,利用500万元县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实施产业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按210元/人・年进行补助,其他事项严格执行昌委文〔2018〕8号规定。

特此通知。

中共昌黎县委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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