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结合《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冀扶贫脱贫办﹝2019﹞41号)文件精神。按程序对乡镇审定公示后的预脱贫贫困户,采取抽样核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审定,经研究同意将闫秀芬等684户1198人退出贫困户序列。(名单附后)
特此通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31日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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