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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档立卡残疾人康复医疗器具救助项目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3日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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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昌黎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0号》要求,本着建档立卡残疾人全覆盖的原则,因户因人施策,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范围

全县建档立卡残疾人户。

二、康复医疗器具

(一)有糖尿病的残疾人补助电子血糖仪。

(二)其他残疾人补助电子血压仪。

三、资金来源

经昌黎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2014年中央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4万元中列支,不足部门由县财政安排。

四、项目实施

(一)康复医疗器具采购

昌黎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康复医疗器具采购,确保合法合规。经县残联班子会研究,决定采取询价采购方式择优购买。

(二)康复医疗器具发放

按照上级扶贫项目要求,县残联将该项目的救助范围、救助器具、康复医疗器具发放名单情况在县、镇(乡)、村进行统一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0天。公告无异议后,县残联采购康复医疗器具并组织相关人员发放。发放后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五、保障措施

(一)因户因人施策

鉴于补助对象中存在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康复医疗器具使用由村委成员、各级帮扶责任人和扶贫助残志愿者为残疾人进行测量。

(二)档案整理留存

县残联、镇(乡)扶贫办、村委会要做到一户一档,做好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和整理归档。

昌黎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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