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昌黎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0号》要求,本着建档立卡残疾人全覆盖的原则,因户因人施策,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范围
全县建档立卡残疾人户。
二、康复医疗器具
(一)有糖尿病的残疾人补助电子血糖仪。
(二)其他残疾人补助电子血压仪。
三、资金来源
经昌黎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2014年中央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4万元中列支,不足部门由县财政安排。
四、项目实施
(一)康复医疗器具采购
昌黎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康复医疗器具采购,确保合法合规。经县残联班子会研究,决定采取询价采购方式择优购买。
(二)康复医疗器具发放
按照上级扶贫项目要求,县残联将该项目的救助范围、救助器具、康复医疗器具发放名单情况在县、镇(乡)、村进行统一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0天。公告无异议后,县残联采购康复医疗器具并组织相关人员发放。发放后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五、保障措施
(一)因户因人施策
鉴于补助对象中存在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康复医疗器具使用由村委成员、各级帮扶责任人和扶贫助残志愿者为残疾人进行测量。
(二)档案整理留存
县残联、镇(乡)扶贫办、村委会要做到一户一档,做好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和整理归档。
昌黎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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