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昌黎县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求,现将3名建档立卡户金融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乡镇姓名 贷款用途 审批贴息金额(元)
1 新集镇 刘玉民 养殖牛羊 175.2
2 新集镇 王中琴 养殖貉子 393.83
3 大蒲河镇 张维峰 养殖羊 879.67
如对上述人员的财政贴息有异议,可在7日内向昌黎县金融服务中心提出意见。
地址:昌黎县市民中心846房间 电话:2023205
昌黎县金融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5日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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