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河北省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办法》、《昌黎县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细则》昌扶〔2020〕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程序对乡镇审定公示后的脱贫监测户,采取入户走访调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审定,经研究同意将12户22人纳入防贫监测.
昌黎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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