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昌黎县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求,现将2名建档立卡户金融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乡 镇 姓 名 贷款用途 审批贴息金额(元)
1 昌黎镇 张春玲 种植 219.32
2 两山乡 孟庆光 租赁出租车 1312.26
如对上述人员的财政贴息有异议,可在7日内向昌黎县金融服务中心提出意见。
地址:昌黎县市民中心846房间 电话:2023205
昌黎县金融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8日
无障碍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