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乡村振兴资金政策

昌黎县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8日  来源:县财政局

字体:【  】 【打印】

截止到2019年10月28日,我县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额1788万元,已全部拨付至农业农村局扶贫专户。其中:中央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6万元(冀预农[2019]57号);省级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2万元,其中,冀财农[2018]186号下达指标479万元,冀财农[2019]25号下达指标123万元;市级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万元(秦财农[2018]923号);县本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20万元,其中,(昌财[2019]1号安排县级扶贫资金1100万元;昌财农业预复【2019】20号安排项目管理费20万元。

资金安排使用方向:按照《昌黎县2019年度农业产业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方案》(昌政办字【2019】6号)文件要求,资产收益项目投入1201万元;按照《昌黎县2019年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意见》(昌政办字【2019】7号)文件要求,产业奖补项目投入133万元;雨露计划项目投入17万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投入36万元;房屋维修项目投入56万元;就业帮扶项目投入50万元;防贫保险项目投入275万元;项目管理费20万元。

现将河北省昌黎县2019年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昌黎县财政局(二街西北楼2-1)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电话:0335--2022485

电子邮箱:ncg2022485@163.com

联系人:解倩

昌黎县财政局

20191028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