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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贫专户剩余资金使用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8日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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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合理使用扶贫项目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咨询市财政、乡村振兴相关部门政策要求,昌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同意将2018-2021年资产收益项目因自然变更剔除人员退回的资产收益金及扶贫专户账面产生利息共计23.92万元,进行调整,二次分配用于 "雨露计划" 项目和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帮扶支出。

昌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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