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昌黎县2022年度农业产业资产收益衔接项目实施办法》(昌乡振〔2022〕3号)文件要求,衔接资产收益对象每年动态调整一次,调出的衔接资金收益权,可分配其他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防贫监测户)。经昌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同意从2018-2022年农业产业资产项目收益资金中提取0.15万元,用于补发2022年春季 "雨露计划" 项目。
昌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27日
无障碍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