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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贫专户剩余资金使用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7日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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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昌黎县2022年度农业产业资产收益衔接项目实施办法》(昌乡振〔20223号)文件要求,衔接资产收益对象每年动态调整一次,调出的衔接资金收益权,可分配其他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防贫监测户)。经昌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同意从2018-2022年农业产业资产项目收益资金中提取11.2万元,用于补发2021年秋季 "雨露计划" 项目和昌黎县2022年村级临时保洁监督员工资。

昌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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