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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2023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3日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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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昌黎县2023年市级衔接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3日)

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昌黎县财政局(二街西北楼2-1)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335-2022485 ncg2022485@163.com

附件:昌黎县2023年市级衔接资金分配结果

昌黎县财政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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