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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昌黎县2023年回收资金用于资产收益衔接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6日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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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区管理处、各相关成员单位:

按照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昌黎县2023年度农业产业资产收益衔接项目实施方案》、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黎县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要求,昌黎县乡村振兴局制定了《昌黎县2023年回收资金用于资产收益衔接项目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昌黎县乡村振兴局

202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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