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昌黎县乡村振兴局、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对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建档立卡脱贫人员发放了一次性交通补贴,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发现大蒲河镇刘才语、肖一达两名建档立卡脱贫人员虽在外务工,但就职单位为国家事业单位,按照政策不符合发放条件,现将一次性交通补贴予以退回。现予以公示。
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昌黎县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0335- 2568012;12317。
附件:2023年昌黎县建档立卡脱贫户一次性交通补贴回退人员名单
昌黎县乡村振兴局
9月11日
2023年昌黎县建档立卡脱贫户一次性交通补贴回退人员名单
序号 | 乡镇 | 村 | 姓名 | 补助标准 | 备注 |
1 | 大蒲河镇 | 黄营村 | 刘才语 | 400元 | 正式工作,两人不发交通补贴, 钱款已返回 |
2 | 大蒲河镇 | 段营村 | 肖一达 | 100元 | 正式工作,两人不发交通补贴, 钱款已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