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昌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黎县2026年度帮扶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昌农组〔2026〕3号),2026年度全县可统筹使用中央、省、市、县四级帮扶资金共计22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0万元、省级资金470万元、市级资金40万元、县级资金1240万元。全县共安排项目4个,现将昌黎县2026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通告如下:
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安排中央帮扶资金500万元、省级帮扶资金150万元,共计650万元,专项扶持13个行政村,每村50万元,用于壮大村域特色产业、完善村级配套设施,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
二、“雨露计划”项目
安排县级帮扶资金13.05万元,实施2025年秋季、2026年春季“雨露计划”,资助重点帮扶群体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共87人次,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减轻就学负担、提升就业能力。
三、资产收益帮扶项目
安排省级帮扶资金320万元、市级帮扶资金40万元、县级帮扶资金1225.45万元,合计1585.45万元,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物化资产租赁收取收益,带动脱贫群众稳定增收。
四、项目管理费
安排县级帮扶资金1.5万元,聘请第三方对资产收益帮扶项目全流程跟踪管理,保障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本通告期10天(自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1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单位: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地址:昌黎县昌黎镇碣阳大街西段150号
联系电话:0335-2568575
电子邮箱:clxfpkfbgs@163.com
省级监督电话:12345
附件:昌黎县2026年度帮扶资金使用计划
中共昌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22日
附件:关于印发《昌黎县2026年度帮扶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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