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昌黎县2018年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公示内容如下:
2018年我县财政扶贫资金共计1699.57万元,其中:危房改造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资金136.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资金492.52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资金41.85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资金6.04万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资金4.3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资金10.5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资金188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资金44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资金350.03万元;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资金30万元。
昌黎县财政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