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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扶贫开发脱贫攻坚落实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5日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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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党委、政府,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营造精准扶贫、干部帮扶等工作的良好氛围,更好地发挥精准扶贫信息在沟通情况、推动工作、交流经验和服务领导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较好地完成精准扶贫重点工作要求的各项任务,现就我县扶贫开发脱贫攻坚落实及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扶贫工作落实类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昌黎县2019年扶贫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意见,要求各乡镇、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周要向县扶贫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紧密关注和及时跟踪各项扶贫重点工作的最新进展,形成周报告文字材料。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县扶贫办要求时限完成各项工作落实,及时报送工作要求的各类文件、汇报、报表等材料,确保日常工作、指令、完成情况反馈的时效性。

(二)扶贫宣传信息类

以 "创新机制精准扶贫,强化举措扶贫济困,推进脱贫攻坚新突破" 为重点,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对扶贫工作的调研、检查、督导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各级干部、群众、建档立卡户、企业、民间组织等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扶贫攻坚的主要成效;创新提升精准扶贫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新体会、新机制等。

二、报送原则

(一)要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的信息要恰如其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二)要全面客观。坚持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反映工作要有始有终,不能断章取义。

(三)要严格审核。所有报送信息,需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由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报送;同时发送一份电子版到县扶贫办邮箱。

三、基本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要立足全局,积极宣传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开展精准扶贫和干部帮扶工作的动态,体现鼓舞人心的扶贫攻坚成果。

(二)突出自身特色。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这一主线,创新工作举措,形成特色和经验做法。

(三)保证报送质量。报送的周报告、信息要做到内容真实、标题简明、主题突出、文字简练、突出新意。其中,以文件、通知、工作总结等形式上报的材料不属于宣传信息报送范围。

四、报送渠道

扶贫工作周报告及信息报送渠道主要有:文字及图片信息直接发到县扶贫办邮箱,并注明审核人和签发人。邮件名称统一为:XX乡镇(单位)扶贫脱贫工作周报告、XX乡镇(单位)扶贫脱贫工作宣传信息+信息标题。各乡镇、各成员单位需每周四前报送扶贫工作周报告及信息稿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报送工作领导。工作信息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重要渠道,是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制定措施、推动工作有效落实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也是展示工作风貌和成效的重要窗口。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有效调动本单位信息报送工作积极性,强化信息职能,提高信息工作水平。对各乡镇、各单位精准扶贫信息工作将列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分管精准扶贫工作领导为本单位信息报送工作责任人,要指定1名政治素质好、写作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精准扶贫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上报等工作。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于310日前将以上人员的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等信息报至县扶贫办。

(三)实行报送及采用情况通报制度。县扶贫办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周报告、宣传信息上报及采用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实行季度通报。一次未及时报送,提醒通知;两次未及时报送,进行通报;三次及三次以上未及时报送,由有关县领导进行约谈。

(四)建立信息报送失实惩罚制度。凡是上报的扶贫信息因工作疏忽,出现错误,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除文责自负外,还将追究审稿领导责任。

   

联系人:朱巧惠 电子邮箱:clxfpkfbgs@163.com    

联系电话:2866322    

昌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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