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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2019年度雨露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2日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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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

为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农户因学致贫问题,结合我县低收入农户的实际,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就开展我县2019年度雨露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经国务院扶贫办学籍比对并在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中进行标注,且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新成长劳动力。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二、方式和时间

2018年起,我省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方式调整为:各县直接通过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导出经国务院扶贫办学籍比对后标注的学生名单,然后进行逐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生所在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助。不再通过 "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 进行申报。

三、补助方式和标准

()生源地补助。凡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无论在何地就读,均由其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审核资格后、会同财政部门发放补助。

()直补到户。 "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 "一卡()通" 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补助标准。继续执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X国开办司发(2015]19)《雨露计划工作指南(暂行)(国开办司发[2015]106)和我省《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冀扶办联[2015)20)文件要求,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500元。

四、审核步骤

()导出名单。登录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点击左侧 "查询" 中的 "春季贫困学生查询" 或 "秋季贫困学生查询" 菜单,可以查询到国务院扶贫办比对学籍后标注的本地区接受职业教育的贫困学生,通过 "服务器端导出" 功能批量导出相关学生信息。

()逐人审核。各县(市、区)扶贫部门要对导出的学生信息进行逐人审核,对重复标注的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校正。

()公示监督。经审核后的人员名单为拟补助人员名单,该人员名单要在拟补助人员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以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照片要逐级上报至县级扶贫部门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县级扶贫部门进行核实。

()资金拨付。公示结束后,县级扶贫部门将无异议的补助人员名单报送到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学生家庭支农惠农 "一卡()通" 中。

()关联受益户。资金拨付完成后,各县(市、区)要及时组织乡()在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的 "扶贫项目管理" 模块中,将已经获得 "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补助的贫困家庭和贫困学生与该项目相关联,做出备案,实现 "雨露计划" 项目实施情况的查询、统计。

五、职责分工

1.县扶贫办牵头组织协调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的申报、审核及补助等工作,负责对申报对象的资格审核,负责对全县助学补助对象申报程序合规性的审核,并负责公示公告、落实助学补助。

2.县财政局负责助学补助资金的拨付工作。

3.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县助学补助申报对象在校就读情况的审核工作。

4.各乡镇负责组织宣传发动、核实筛选、申报审核公示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六、有关要求

1.新申请的学生,做好申请表格填写。

2.各乡镇需逐人核实名单上已有学生信息,并留存相关入户核实的影像资料,待核实完毕后做好村级及乡镇公示,并留存照片,与核实后学生名单一起上报县扶贫办735房间。

3.联系人:于奂杰 联系电话:17633368666

昌黎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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