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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档案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3日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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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成员单位:

为积极践行昌黎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2019年扶贫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档案建设管理,提升档案建设标准,提高我县 "县乡村户" 四级脱贫攻坚档案管理水平和应用能力,提出如下要求:

一、实事求是,夯实脱贫攻坚档案基础

各乡镇、部门作为责任主体,结合实际,加强组织推进和管理,做好 "部门、乡、村、户" 四级档案建设管理工作,做好档案工作规范提升,做到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扶持、精准退出内容完整、程序合规,真实准确全面反映工作全貌,确保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查缺补漏,健全完善现有脱贫攻坚档案体系

在现有档案的基础上,对照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特别是本级、本行业及上级文件的要求,认真梳理查找存在问题,一对一、点对点整改,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一致。并加强对档案的日常管理,及时对新的材料入档。

三、精心部署,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各乡镇、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精心安排部署,在脱贫攻坚期内,持续抓好基层档案基础工作,规范提升档案建设管理水平,认真参考附件内容,制定本部门档案建设标准,做到统一档案盒样式,统一档案内容格式,统一档案管理方式。

各乡镇、成员单位请参照执行。

附件:1.档案分类目录

2.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档案

3.县级档案体系建设完善清单

4.乡级档案体系建设完善清单

5.村级档案体系建设完善清单

6.户级档案体系建设完善清单

昌黎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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