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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吊销昌黎县康利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30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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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康利医药有限公司:
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靖安分局执法人员在办理你公司非法渠道采购药品复方曲马多片案件过程中,提取一张编号为XSGZDA01575769的随货同行票据,显示昌黎县康利医药有限公司从秦皇岛贵康医药有限公司购进通化兴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复方曲马多片20盒,批号为181106。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你公司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上述20盒复方曲马多片,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药监办药化监【2014】111号文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醉药品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购销管理的通知》,我局决定吊销你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
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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