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通告公示

2019年第十八批次征地告知书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3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字体:【  】 【打印】

征 地 告 知 书

昌黎镇三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昌黎县2019年度第十八批次1号地块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昌黎镇三村的土地,面积约3.3988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昌黎县第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40.0000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2社保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章)

2019923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