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9]4号文件,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公民出入境证件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
2、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80元/张降为60元/张。
3、其他收费项目,按现行标准执行。
以上收费标准已于2019年7月1日上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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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公安局
二O一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