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通告公示

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为贺爱军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土地使用权手续的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09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字体:【  】 【打印】

昌黎镇二村村民贺爱军买本村村民贺永利位于昌黎镇二村兴昌里的房屋,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为昌镇集建(1999)字第230236号,登记面积181.6平方米。现转让方与受让方房产交易事项已完成,房屋交易(转让)结果备案书权属证号为1201918,贺爱军向我局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使用权手续。

经审核,材料齐全,我局已依法为贺爱军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2019年10月9日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