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按照省政府《关于创新水价形成机制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的意见》(冀政〔2014〕70号)及省发展和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4〕888号)要求,报请县政府同意,拟定于2015年底举行《我县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实施方案》听证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及有关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17名,其中:政府部门6名、专家、学者1名、经营者3名、消费者7名。
本次听证会另设记者席1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及有关人员产生方式
1.听证会参加人通过网上自愿报名,按报名的先后顺序,经资格审查,确定听证会人选。报名时间截止后,我局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采取随机选取,对出现已确定的参加人身份名额空缺时,按其缺员身份在其他同身份报名者中选取。
2. 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由我局聘请;经营者听证会参加人由我局委托秦皇岛太平洋引供水有限公司推荐产生。
3.消费者,通过自愿报名方式确定。
4.媒体记者按报名顺序的原则选取产生。
三、报名条件
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
(五)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四、报名时间、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6日零时起,截至 2015年10月31日零时止。
2.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消费者报名下载附表1《阶梯水价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详细填报各项内容后,上传邮箱clwjj@163.com。另外,报名者如不便使用互联网,可到县物价局业务股填报《报名表》。
(2)新闻媒体报名者下载附表2《阶梯水价听证会新闻媒体参加人报名表》,详细填报各项内容后,上传邮箱clwjj@163.com。另外,报名者如不便使用互联网,可到县物价局业务股填报《报名表》。
五、公示时间
听证会举行15日前,县物价局将通过昌黎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告听证会具体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听证会参加人和有关人员名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琳 联系电话:0335-2030128
地址:昌黎县市民中心11楼38号房间
详情请登陆昌黎县政府门户网站
昌黎县物价局
2015年 10月 15日